消费者教育
金融教育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远离金融诈骗2024-09-14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非法集资案件也屡见不鲜,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2.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

三、非法集资的实施特点

      非法集资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以下实施特点: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四、组织实施或协助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人是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明知是非法集资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构成非法集资,应当追究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法律责任,予以行政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协助人视为共犯: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黄河财险温馨提示】

       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可依法判处死刑。公民要提高认识,加强辨别意识,切勿因犯罪分子的高额回报诱饵上当受骗,同时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报警,以避免更多的群众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