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索赔代理人”作为一种新的职业,活跃在人伤交通事故处理的理赔过程中,以代办/包办保险索赔事项,获取“代理咨询费”或一定比例的赔款(一般为赔付金额的20%左右)等收益。“索赔代理人”俗称“人伤黄牛”,通过向伤者“支招”,告知可通过其帮助获取更高金额的赔偿,取得伤者信任获得代理权,再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以获取更多非保险合同内的不当利益。非法代理可能会导致伤者无法获取更多的赔偿,反而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人伤黄牛”的报酬,且获得赔偿的时间无形中被延长。黄河财险用真实案例讲解:不要让“索赔代理人”分走您的赔款。
J某为其大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5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某天,J某驾驶车辆时,随乘人员D某在上下车过程中从驾驶室掉落,造成D某左腿骨折受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积极了解情况,认定D某在上下车过程中掉落受伤,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得知伤者住院治疗已花费十万余元的情况后,为加快赔付速度,保险公司积极与被保险人协商,拟按车上人员5万元赔偿限额尽快履行赔偿责任。
案件发生后“人伤黄牛”不断教唆伤者D某及被保险人J某,告知车上人员赔偿限额仅有5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00万元,将D某作为第三者身份来报案索赔,可获得更高金额的赔偿。在“人伤黄牛”的教唆下,被保险人不接受我公司开通快速理赔通道,而是委托“代理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类损失18万余元。
法院开庭受理了本案,保险公司积极提交伤情鉴定等各类证据材料,最终法院认定该事故属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畴,判决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5万元,J某负担鉴定费1.18万元,驳回J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事实清晰,保险公司主动提出按5万元限额尽快赔偿时,客户原本可以立即领取赔款,但轻信了“人伤黄牛”的教唆,采取了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不仅未获得非法利益,反而承担了鉴定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近2万元,且事故发生历时一年之久才领到了5万元赔偿金,正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切莫听信“人伤黄牛”教唆,期望获得非法利益。黄牛真实目的是获取其个人代理利益,若最终的结果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黄牛”不会为您买单,但其代理费用仍需要客户支付。
(二)“人伤黄牛”通过在医院蹲点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伤者住院信息,承诺高额赔偿等方式哄骗伤者,让伤者签署空白协议,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从中截取保险赔款等,达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切勿轻信医院、鉴定所、修理厂等周边蹲点的“黄牛代理”,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三)一旦出现骗取赔款等情形,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不仅要全额退回赔款,情形严重的将对相关人员判刑,犯罪情况、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仅影响个人,还影响到家庭和后代子女,届时“人伤黄牛”不会再出面解决,所有后果均由被保险人承担,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