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教育
您应该知道的金融消费权益保障2023-09-15

       2023年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并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

       【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办法明确: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规范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销售行为,禁止误导性宣传、强制捆绑搭售、不合理收费、对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等行为。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在营业网点或者自营网络平台以银行保险机构的名义向消费者推介或者销售产品和服务。

       【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办法明确:要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银行保险机构要审慎经营,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保险业务要审慎核保、及时理赔,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办法明确:要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公益性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满足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金融服务需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规范营销行为,通过电话呼叫、信息群发、网络推送等方式向消费者发送营销信息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消费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

       【信息安全权】办法明确:要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银行保险机构要规范个人信息的手机、使用、传输、外部合作等行为,在消费者授权同意基础上开展各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开展外部合作应当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数据保护责任、保密义务等事项,并严格控制合作方行为和权限。

       黄河财险温馨提示:在享有这些权利保障的同时,消费者应当诚实守信,理性消费,审慎投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